公孙龙(公元前320年-公元前250年),东周战国时期赵国人,字子秉,华夏族。著名道家,哲学家,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东周哲学家公孙龙。 早年经历 赵惠文王六年(前293年),封公子 赵胜为 平原君。 平原君喜好名家论辨之言,公孙龙遂为平原君的门客。《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云,“ 平原君厚待公孙龙”。 赵惠文王十五年(前284年),燕昭王欲攻齐国,公孙龙带领弟子,从赵国赶到燕国,力图劝其“偃兵”。燕王满口答应,公孙龙却表示不可相信,说道:当初大王招纳欲破齐、能破齐的“天下之士”到燕国来,后来终于破齐。而今“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他用这种“循实则名”的方法猜透了燕王的真实用心,使燕王无言以对。(事见《 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应言》) 十六年(前283年),秦国与 赵国盟会缔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答应相互援助。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赵王将此事告知平原君。公 孙龙向平原君建议说:赵也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秦王说,赵国想援救魏国,秦国却攻打魏国,是秦国首先违背了盟约。(事见《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淫词》) 十九年(前280年),公孙龙又与 赵惠文王论偃兵之事。 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答说:“偃兵之意,兼爱天下之心也。兼爱天下,不可以虚名为也,必有其实。”并指出赵惠文王当秦得地而缟素布总,齐亡地而加膳置酒,并不真正具有兼爱之心,故不能行偃兵之实。(事见《吕氏春秋·审应览第六·审应》) 赵孝成王九年(前257年),秦兵攻赵,围邯郸。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信陵君率兵救赵,邯郸得以保存。虞卿为平原君向赵王请封。公孙龙连夜驾车入见平原君,认为此举甚不可行,指出“王举君而相赵,割东武城而封君者”并不是因为平原君的才智能力为赵国所独有的,而是因为平原君是赵王亲戚的缘故。而“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即计国人之功于亲戚名下。因此建议平原君不要受封,平原君听从了公孙龙的建议,并由此对其益加看重。(事见《战国策·赵策三》) 生平履历 他可能较长时间作 平原君的门客。《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说,“平原君厚待公孙龙”。约于公元前279年至前248年间, 公孙龙曾从赵国带领弟子到 燕国,《 吕氏春秋·应言》载,是为了说 燕昭王以“偃兵”。燕王虽然表示同意,公孙龙却当面对燕王说。“诸侯之士在大王之本朝者,尽善用兵者”,所以我认为大王不会偃兵, 燕昭王无言应答。公孙龙又曾游魏,与公子牟论学。在赵国,《 吕氏春秋·审应览》载,公孙龙曾与 赵惠文王论偃兵。 赵王问公孙龙说:“寡人事偃兵十余年矣,而不成,兵不可偃乎?”公孙龙回 答说:“赵国的蔺、 离石两地被秦侵占,王就穿上丧国的服装,缟素布总;东攻齐得城,而 王加膳置酒,以示庆祝。 这怎能会偃兵?” 《 吕氏春秋·淫辞》说: 秦国跟赵国订立盟约:“秦之所欲为,赵助之;赵之所欲为,秦助之。”过了不久。秦兴兵攻魏,赵欲救魏。 秦王使人责备赵惠文王不遵守盟约。 赵王将这件事告诉平原君。公孙龙给平原君出主意说,赵可以派遣使者去责备 秦王说,秦不帮助赵国救魏,也是违背盟约。 赵孝成王九年(公元前257年), 秦兵攻赵,平原君使人向魏国求救。 信陵君率兵救赵, 邯郸得以保存。赵国的 虞卿欲以信陵君之存 邯郸为平原君请求增加封地。公孙龙听说这件事,劝阻平原君说:“君无覆军杀将之功,而封以东武城。赵国豪杰之士,多在君之右,而君为相国者以亲故。夫君封以东武城,不让无功,佩赵国相印,不辞无能,一解国患,欲求益地,是亲戚受封,而国人计功也。 为君计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接受了公孙龙的意见,没有接受封地。公孙龙善于辩论。《公孙龙子·迹府》说,公孙龙与 孔穿在平原君家相会,谈辩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晚年,齐使 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公孙龙由是遂诎,后不知所终。公孙龙的主要思想,保存在《公孙龙子》一书中。《 汉书·艺文志》名家有《 公孙龙子》十四篇。今存六篇。《 迹府》,是后人汇集公孙龙的生平言行写成的传略。其余五篇是:《 白马论》、《 指物论》、《通变论》、《 坚白论》、《 名实论》,其中以《 白马论》最著名。 哲学思想 公孙龙不像惠施那样强调“实”是相对的、变化的,而强调“名”是绝对的、不变的。他由此得到与 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相同的概念,柏拉图的理念或共相在西方哲学是极著名的。 他的著作《公孙龙子》,有一篇《白马论》。其主要命题是“白马非马”。公孙龙通过三点论证,力求证明这个命题。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大家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 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 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由于“马”与“白马”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似乎是强调,“马”这个共性与“白马”这个共性的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或“坚石”,除了马作为马,又还有白作为白,即白的共相。《白马论》中说:“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定所白,就是具体的白色,见于各种实际的白色物体。见于各种实际白色物体的白色,是这些物体所定的。但是“白”的共相,则不是任何实际的白色物体所定。它是未定的白的共性。《公孙龙子》另有一篇《坚白论》。其主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设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彼此分离的。有一坚 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感觉白时不能感觉坚,感觉坚时不能感觉白。所以,从知识论方面说,只有“白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思。 他的关于名与实的关系的理论是建立在他的关于共相的 唯心主义哲学理论之上的。他认为,共相是一种独立存在。他的“坚白论”就是企图论证一块 白石头的白色和坚硬性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他首先从关于“坚白石”的感觉来进行分析,企图说明,“坚”与“白”可以互相分离,然后再说明它们可以离开人们的意识而存在。他说:“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坚白论》)又说:“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同上)这是说,看的时候感觉不到坚硬性,而只感觉到白色,这时候坚硬性等于没有。触的时候感觉不到白色,而只感觉到坚硬性,这时候白色等于没有。或者感觉到白色,或者感觉到坚硬性。感觉到的与感觉不到的是彼此分离的。彼此不联在一起,所以说是分离。而分离就是藏在自身之中。 (公孙龙自己解释说“藏”是指“自藏”有相当于“潜存”之意)公孙龙的这两段话是说坚白石的白色和坚硬性是可以彼此分离而存在的。他又说:“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同上)这里所说的“神”即精神作用,也就是指意识;“火”就是光。这是说,例如白色是靠着眼睛和光看见的。但光本身没有见物的作用,那么光和眼睛合在一起也不能看见,只能是意识在看见,而意识本身也是没有见物作用的。所以白色是和视觉分离着的。公孙龙在这里是在说明白色等共相是可以离开人类的感觉而独立存在的。(公孙龙在这里犯了一些逻辑错误。因为由眼睛离开了光不能见物和光本身没有见物作用这样的前提,不能推出,眼睛和光合在一起也不能看见。)由这一些话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公孙龙主张像“白色”这一类共相是客观存在的,因之他是客观唯心主义者。 人物评价 公孙龙观察事物,虽然把个别与一般用"离"的观点绝对化,只见离而不见合,不符合 辩证法的“个别存在于一般之中”的观点,但他能够开辟逻辑领域,建立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有助于 百家争鸣的发展。 中国历史上多数学派看重研究政治伦理,多不懂逻辑学,甚至不承认这门 学问,往往以政治伦理观念来批评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直到近世人们才公开承认公孙龙 辩学对象逻辑的问题,并加以重视。 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说虽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开创性,也符合辩证法讲的个别与一般相区别的原理,更有纠正当时名实混乱的作用。但是,他沿着同样的原理随后再提出的“鸡三足”、“火不热”等辩说确有走火入魔之嫌,已坠入“诡辩”的深渊中。怪不得 荀子要斥他为“此惑于用名以乱实也。”邹衍要批评他是“害大道”、“不能无害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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